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解读全文_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解读全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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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3.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4.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5.2013年9月30日以来,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重庆市民最常用的93号汽油两次每升累计下降0.38元。若
人民币升值利与弊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7日在北京《财富》论坛上表示,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方向是坚定的,但不会仓促出台。
编者的话:最近,人民币升值问题再次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美国、日本乃至欧盟都纷纷要求人民币尽快升值,而我国则坚持认为,人民币汇率改革需选择适当的时机。那么,西方各国为什么要逼人民币升值?人民币升值,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和弊端?就此,本报约请专家进行了详细解读。
讨论人民币升值问题,首先要客观分析它究竟有哪些利和弊,然后才能得出比较公正的结论。
能刺激消费、缓解贸易摩擦
人民币如果适度升值,可以给我国带来四大好处:
第一,扩大国内消费者对进口产品的需求,使他们得到更多实惠。人民币升值给国内消费者带来的最明显变化,就是手中的人民币“更值钱”了。你如果出国留学或旅游,将会花比以前更少的钱;或者说,花同样的钱,将能够办比以前更多的事。如果买进口车或其他进口产品,你会发现,它们的价格变得“便宜”了,从而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减轻进口能源和原料的成本负担。我国是一个匮乏的国家,在国际能源和原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国内企业势必承受越来越重的成本负担。2004年,我国进口的成品油均价较2003年上涨了30.8%,钢材上涨了43.7%,铜材上涨了50.4%,铁矿石上涨了1倍多。进口能源和原料价格上涨,不仅会抬高整个基础生产资料的价格,而且会吞噬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利润,使其赢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如果人民币升值到合理的程度,便可大大减轻我国进口能源和原料的负担,从而使国内企业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
第三,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长期以来,我国依靠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数量扩张实行出口导向战略,使出口结构长期得不到优化,使我国在国际分工中一直扮演 “世界打工仔”的角色。人民币适当升值,有利于推动出口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改进产品档次,从而促进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第四,有助于缓和我国和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鉴于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迅猛势头和日益增多的贸易顺差,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一再要求人民币升值。对此,简单地说“不”,看似振奋人心,实则于事无补。因为这会不断恶化我国和它们的关系,给我国对外经贸发展设置障碍。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急剧增加,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证据。人民币适当升值,不仅有助于缓和我国和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系,减少经贸纠纷,而且能够树立我国作为一个大国的良好国际形象。
不利吸引外资、影响市场稳定
如果人民币升值的幅度过大,或时机把握不当,将会带来五大弊端:
第一,将对我国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冲击。在国际市场上,我国产品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价格远低于别国同类产品价格。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劳动力价格低廉,二是由于激烈的国内竞争,使得出口企业不惜血本,竞相用低价销售的策略。人民币一旦升值,为维持同样的人民币价格底线,用外币表示的我国出口产品价格将有所提高,这会削弱其价格竞争力;而要使出口产品的外币价格不变,则势必挤压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这不能不对出口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造成冲击。
第二,不利于我国引进境外直接投资。我国是世界上引进境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目前外资企业在我国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日益明显的作用,对促进技术进步、增加劳动就业、扩大出口,从而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人民币升值后,虽然对已在中国投资的外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是对即将前来中国投资的外商会产生不利影响,因为这会使他们的投资成本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将投资转向其他发展中国家。
第三,加大国内就业压力。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最终将体现在就业上。因为我国出口产品的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阻必然会加大就业压力;外资企业则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最多的部门之一,外资增长放缓,会使国内就业形势更为严峻。
第四,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人民币如果升值,大量境外短期投机资金就会乘机而入,大肆炒作人民币汇率。在中国金融市场发育还很不健全的情况下,这很容易引发金融货币危机。另外,人民币升值会使以美元衡量的银行现有不良资产的实际金额进一步上升,不利于整个银行业的改革和负债结构调整。
第五,巨额外汇储备将面临缩水的威胁。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高达6591亿美元,仅次于日本居世界第二位。充足的外汇储备是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参与对外经济活动的有力保证。然而,一旦人民币升值,巨额外汇储备便面临缩水的威胁。如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可兑换货币升值10%,则我国的外汇储备便缩水10%。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问题。
改革现行汇率制度是大势所趋
由此可见,人民币升值恰似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笔者认为,对人民币升值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应将其放在更为深层的背景上考察。
现行的人民币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是1994年确定的。钉住美元的好处是可以将我国国内价格锚定下来,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从而促进外贸发展和外资流入,但缺陷是不能对外部经济变化作出灵活反应。现在,国内外经济形势都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美元汇率持续下跌,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如果仍墨守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将很难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实行富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并据此使人民币适度升值便成为我国不可回避的政策选择。
至于人民币升值的负面影响,我们要进行客观分析,并取必要措施加以化解。比如,适度升值虽然会对出口造成一定冲击,但要看到我国出口产品尤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是很强的,即便人民币升值10%,也不能从根本上动摇这一优势。再说,升值可以促使企业将压力转变为动力,通过挖潜革新来提升竞争力。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在出口结构与我大致相同的东南亚国家的货币纷纷大幅贬值的情况下,我国出口贸易仍然取得了骄人的增长业绩,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又如,适度升值虽然会使我国外汇储备面临缩水威胁,但通过控制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币种、调整储备形式等措施,亦可将这一威胁减至最小。
《环球时报》 (2005年05月30日 第十三版)
浅论人民币升值对经济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中国产品出口价格提高,出口企业成本无形中上升了2%,中国产品竞争力将有所有降。首当其冲的行业无疑是纺织品行业,纺织行业是吸收就业人口最多而利润最低的一个行业,人民币升值后,纺织行业就可能亏损,如果调整不当,就会有大量的人失业,进而引发社会问题。但反过来讲,一个国家的某种产业能满足全世界需求,这本身就是过剩的表现,亟待调整。调整后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产业附加值、对汇率波动的抗击能力都将提高,更重要的是,币值的合理性将大大减少贸易摩擦,国与国之间经贸往来空间将加大。相对“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灵活的汇率机制必将先行。
对于资本市场,人民币升值,也便意味着那些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一夜之间”升值了,中国股市A股以人民币计价,那么这便意味着A股股票市值的全面增值。更重要的是,人民币升值2%在市场看来只是升值的开始,人民币“期货”的升值空间远不止如此,7月23日,海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NDF)美元兑人民币主要一年期合约大幅贴水缩小至4011点,显示人民币兑美元一年后将达到7.71元的水平。因此,A股的价值便依然会有持有的“增值预期”,我们认为人民币升值将成为A股市场的长期利好存在。反观楼市,由于下半年中国对房地产的紧缩政策不会松口,故人民币升值对房价的总体走势影响不大,一方面,由于受到管制,投机资金已很难进入楼市;另一方面,由于政策限制,已经进入的投机资金亦很难抽空。
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第二季度多个行业陷入产能过剩,较多的经济学家担心“通缩”导致经济硬着陆,广东、浙江等经济大省也遭遇各项经济指标的大幅下滑。近来,珠三角、长三角的投资渐呈饱和之势,上海高成本、高地价带来的产业空心化和大量工厂的外移使得北方机会开始增加,在此背景下,上述地区加速产业结构升级已避可避。我们认为,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是区域经济平衡以及经济结构转变,导致传统产业由沿海地区向中西部扩散,经济增长重心向环渤海经济圈转移。一方面,浙粤经济增长速度继续小幅下调,主要原因是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不同步造成的产业空心化和外贸增速放缓。另一方面,民营资本密集度属全国之最的浙江资本将加速外流,主要流向以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向环渤海经济圈二、三产业转移。由此可见,浙粤两省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由于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治背景,上海我们仍乐观认为将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
资讯速递税务知识查缺补漏!年关将近,不得不说的白油征收消费税篇
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何看待这个现象?是否违反《价格法》?如何处罚?某网站对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
嘉宾:
赵鹤冲 北京市价格协会秘书长
邱宝昌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
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
网:国家发改委日前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和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其主要打击对象为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发改委如此着急?检查后如何打击?
赵鹤冲:这检查是很正常的,检查它也不是说每项在什么的话,我们都要进行检查,检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是说因为什么了,我们就要查。
邱宝昌:当时我为什么要给发改委致函,认为统一涨价涉嫌违反《价格法》呢?我认为是这样,原来看到牛奶搞南京宣言声明也没有声音,马上快餐店也要搞,这种做法纷纷效仿,有的是协会,有的是几家企业联合在一起讨论协商,这样我认为是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的规定,应该出面制止,应该要认定它,应该有一个声音。所以这一次致函以后,我看的声音是很强有力的。
如果不发这个通知没有声音的话,这以后是连锁反应,后果堪优。今天这个协会,明天那个协会,今天这两个企业,明天那两个企业,那我们这个市场的价格秩序就非常的混乱,到一定时候调控就很难了。所以有这种苗头,应该把这种乱的苗头要扼杀在摇篮当中。
判定需要时间
网:既然涉嫌违法为什么不立即查处呢?
赵鹤冲:价格法的制定都是在国家发改委,认定是否违法有个调查取证的时间。
邱宝昌:它也有一个过程,它是不是违法现在我们还不能说,只能说是涉嫌,经过有关部门查处认定以后还能说合法还是违法,我们是建议来查处和认定。
网:如果是企业的单独提价,就不存在法律风险。那么如果企业分开涨价呢?
邱宝昌:只要有协商,分开不是同时,只要有协商,市场价格暗地里不是公开的,有可能是这样,不要能够查到,只要通过协商来定价。
只要你通过开会协商或者互相讨论怎么定价,这样的话即使不公开这样查处,也都是违法的,不允许的吗,但是难度大。
网:取证难度挺大的,比如它们形成一个攻守同盟那就不好了。
邱宝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首先你明目张胆都不查的话,那不更难查吧,只要有声音不允许这样,法律上是有刚性的,是有强制力的,你只要违法了就要处罚你。现在如果涉嫌违法都没有声音,人家不都效仿吗?如果私下里没有查到也没办法,如果查到了确实是通过私下协商定价的话肯定受处罚的。
协商定价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
网:近期垄断行业,比如电力行业和石油行业也纷纷要求涨价,如何看待?
赵鹤冲:这些商品的价格,管理权限都是在中央,也就是在国家发改委,地方是没有权力的,所以这一块究竟应该是什么呢?是调还是不调,还是应该怎么着,怎么考虑,都应该国家发改委它那儿做解释。
邱宝昌:我讲一个观点,为什么我关注方便面价格,它是食品价格,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这个价格一涨价,与老百姓基本消费生活有关的价格涨价容易起连锁反应,有的企业趁机哄抬物价,所以民生的问题必须得到关注。
另外,企业本身涨价无可厚非,原材料涨价了,人力成本涨价了,企业自主定价为什么不能涨价,可以涨价,涨价的理由根据什么,根据成本和供求关系。但是现在通过协商定价就不是真正反映成本和供求关系了,可以操纵价格了,你有市场垄断地位,乱用市场垄断地位、优势地位就不行了,它一串通有联盟,消费者权益就受到损害了。
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了,价格和价值不相符,不是市场定价的机制,而是通过同盟谋取高额的利润的定价,必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的声音还是非常强的声音,我认为规范这个市场是有好处的。所以第一我是非常欢迎的,也非常认可的。
如何处罚?
和讯网:目前,国家法律对此类价格联盟的处罚力度非常小。之前对很多价格联盟的处理也是不了了之。因为法律虽然写着反对价格垄断,但在操作中,还没有见到任何一起价格垄断被制裁过。对价格垄断的制裁为什么没有很好的实施?应该如何监督?
邱宝昌:相关处罚有,根据《价格法》40条有规定,第一没收违法所得,停止这种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以吊销执照。 至于在实际中如何执行这属于部门的职责了。 叶檀:不要指责日化巨头涨价
市场传闻,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四大日化品牌商品下月将集体涨价,掀起轩然大波。从法律到消费者权益维护方面,都有人提出质疑,新华社更是连发五篇文章,指责大型企业窜通涨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对企业的道德谴责无法代替理性的分析,责怪企业涨价不如责怪全球央行的负利率政策,宽松的流动性是石油等基础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罪魁祸首。
目前为止,全球流动性仍在泛滥,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使全球原油价格站稳在每桶100美元附近,而中国到现在都处于负利率状态,宽松的流动性直接导致两大结果:通胀预期挥之不去,所有与石油相关的原材料价格全部都大幅上升。期货市场绝大部分是不交割的交易单,说明目前的石油价格上升是流动性过剩的产物,而不是实体经济的真实需要。
日化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联合利华大中国区副总裁曾锡文向媒体表示:“日化行业所用的原料大部分是石油的副产品,目前国际油价已从去年的50美元/桶涨到了现在的100多美元/桶,石化类产品价格上涨了60%,植物油价格上涨了50%~60%,无机盐价格上涨了40%~50%,而运输物流成本也比去年同期上涨了不少。”
笔者恰巧在上周与某家中型日化产品的董事长见了面,被告知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50%以上,大宗的洗发水等产品如果不涨价,就是赔本赚吆喝,目前之所以还能支撑,主要是因为去年囤积的原材料消化了部分成本。可见,这一轮涨价是大企业涨价在先,随后中小型日化企业必然跟涨。
上一轮日化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是在2008年年中,恰好处于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前的通胀全面恶化之时,而现在,我们显然又看到了全面通胀的阴影。
下游的日化企业日子难过,上游的原材料巨型企业过上了繁花似锦的好日子。根据2010年年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头,总利润达到265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石油净利约1400亿元、中海油544亿元、中石化707亿元,涨幅分别为35.6%、84.5%和12.8%。
并不奇怪,在中国成品油价格已经到达历史最高点的时候,石化巨头们仍然以原油价格上涨、炼油亏损为由,继续游说成本油价格上升。上月,受国际油价上涨影响,发改委已宣布上调汽、柴油价格,汽油价格升幅约为4.5%,柴油价格升幅约为5.0%。据某银行[12.84 -0.62% ](601166,股吧)测算,此次油价上调效应在工业生产中完全传导、释放后,将带动PPI环比上升约0.3个百分点,带动CPI环比上升约0.2个百分点。
事实上,不仅成品油价格上升到历史最高位,石油衍生品价格也在大涨特涨,如丙烯、环氧丙等产品的价格也在节节上升,直接推高了下游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一轮由货币流动性过剩推导的通胀已经传导到下游产业链,包括粮食、日化品等在内的所有企业的价格都处于上升通道之中。
此时,最应该受到谴责的是包括美联储、中国央行在内的全球主要央行,正是这些央行不负责任地大规模货币发放行为导致全球流动性失控,全球通胀预期进一步恶化。其次,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中石化、中石油等石化巨头,这些巨型央企存在的最大理由是在关键时刻保持经济稳定,但现实已经证明,这些企业往往在通胀预期恶化的时候火上浇油。
不指责宽松的货币政策,不指责石化巨头们火上浇油,一味指责下游的日化企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无疑是杮子单捡软的捏。因为他们不敢指责央行,不敢指责大型央企,却对下游企业的价格说三道四,难道是想让下游企业扛住所有的通胀成本?如此欺软怕硬的结果是让全部的下游企业破产。
当然,我们不怀疑有些巨型企业在价格方面可能会互相通气,但在这方面法律有严格的约束,照章办事即可。《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如果有确凿的证据,严厉处罚就是。
发改委在对窜通上涨农产品价格的经销商进行了处罚。没有不怕发改委的商家人,除非是放弃中国这个大市场。
去年7月,发改委通报了山东省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被处以10万元罚款;河南省中牟县当地冷藏保鲜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大蒜冷藏收费标准被处以8万元罚款;广东省广州市大鹏物流2号仓西一库某经销商哄抬绿豆价格,被处以2万元罚款。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绿豆市场价格,被处以法定最高处罚额100万元。发改委的重拳出击让价格短期下降,但此后绿豆仍存在小幅上涨,说明除了窜通涨价之外,还存在货币与成本因素。
处于产业链后端的企业不掌握营销渠道,窜通涨价成本极高,并且,产品替代效应强,即使大品牌窜通涨价,质量好的民族品牌就可以逢低扩大市场,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竞争性强的下游企业不会使出涨价的招术。
斥责企业必须分清原委,否则,我们就是在处罚市场本身,而放过了制造通胀的部门与企业。我们指责市场行为,很有可能是在为损害市场的货币与垄断行为脱罪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01 白油已经在征收消费税
中石油下属公司公布《产品价格调整说明》,该说明中表示,在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下, 中石油集团下属各炼厂所生产的工业白油、食品级白油产品在成品油消费税缴纳范围内,按要求应缴纳相应的税费。02 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
近两年来,成品油消费税动作不断,异辛烷组分,轻循环,混合芳烃,稀释沥青,工业白油相继纳入消费税范畴,但各有各的情况。2008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了调整完善。
根据《通知》规定,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按石脑油征收消费税,对各类重油、渣油均按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由此可见,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凡属轻质油或重油、渣油的产品,无论取何种名称,无论是用做调制成品油还是化工原料,都应缴纳消费税。 第47号公告和50号公告就是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公平税负的角度,进一步明确纳税人凡生产加工符合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征税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应税成品油),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争议不少
01 白油征收消费税的争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而工业白油是有明确行业标准的——NB/SH/T0006-2017(原SHT0006-2002)。很多非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不一定流入调油领域,征税有争议;
很多财税专业的朋友认为工业白油有行业标准,征税有争议;
很多朋友认为这是一种对财税[2008]167号和2012年47号公告的突破,改编了消费税的判定逻辑,即使要征收,也应该下发新的明确文件,不然可能引发行业对无序扩大的担忧。02 工业白油到底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大部分从业者认为符合行业标准都可暂免征收消费税,是因为下图:重理逻辑
01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判定五级依据!
通常意义来看,我们将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属于财税[2008]167号的情形,征收消费税; 第二级,根据产品的化学特性进行排除,如单一分子式的化学物质; 第,产品的生产许可进行区分; 第四级,产品的主要原料和外观形态进行区分; 第五级,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 先看成品油消费税的判定五级中的第一级别:财税[2008]167号对润滑油的定义: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再对比NB/SH/T0006-2017行业标准,可以认为白油属于润滑油的一种。如果符合第一级判断逻辑,那就属于消费税的判定范围,不用进入再下一级的判断逻辑,是不是这样的呢?
02 继续看消费税相关公告的解读
我们来看2013年0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 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从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区分。对外观形态和生产所需主要原料与应税成品油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如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检测证明备案的,可视为非应税产品,否则,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消费税。但,对通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方法可以确认属于应税成品油的,即便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应征收消费税。食用植物油征收消费税吗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化利用机具品目。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信息进村入户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
国发2015年 60号文件内容
法律主观:
政策:燃油全额征收 消费税 日前,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宣布对燃油全额征收消费税,调整后税率将为之前制定税率的3倍左右,税负调整追溯至1月1日。自2006年4月中国开始向燃油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但起始税率仅为全额税率的30%. 据悉,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按每升0.2元征收消费税,燃料油按每升0.1元征收消费税。 解读:燃料油消费税≠燃油税 此次实行的燃料油消费税是国家对企业消费燃料油这种商品所征收的一种消费税。而我们一直所说的燃油税是指从燃油中直接收取公路养护费、道路通行费、过桥费和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的燃油附加费。二者并不是同一件事情。 因此,从字面意思上也可以了解,燃料油消费税多是针对汽油加工及油电厂等企业,与消费者相对较远。但是,如果全额征收消费税的压力对于企业过大,终端市场涨价在所难免。如在上调政策之内的润滑油,日前由于基础油价格上调,润滑油也出现上涨势态,如一桶普通壳牌(4L装)原先价格在90多元,眼下已经上涨到120多元。而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上调与全额征收燃油税政策的压力增大,价格不排除进一步上涨趋势。但是,总体来看,由于此项政策没有涉及到汽油与柴油,应对消费者负担不会很重。
2013年9月30日以来,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重庆市民最常用的93号汽油两次每升累计下降0.38元。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院决策部署,使市场在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国家生产力布局,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二、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
(三)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森林经营和伐管理制度,开展森林科学经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权承包关系,放活林地经营权,鼓励林权依法规范流转。鼓励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减免林权流转税费,有效降低流转成本。
(四)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在严格保护森林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进行植树造林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
(五)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在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领域,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稳妥推进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建立重点行业第三方治污企业推荐制度。
(六)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加快在国内试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探索森林碳汇交易,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者参与碳配额交易,通过金融市场发现价格的功能,调整不同经济主体利益,有效促进环保和节能减排。
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七)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社会资本愿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
(八)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和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获取供水水费等经营收益;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可对工程建设投资、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并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农田水利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等,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征收、征用或占用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九)通过水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快建立水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各地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等方式优先获得新增水使用权。
(十)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促进农业节水。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制定,并根据供水成本变化及社会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推行两部制水利工程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
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十一)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转变。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垃圾处理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鼓励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十二)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可用委托经营或转让—经营—转让(TOT)等方式,将已经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转交给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十三)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为中小城市,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选择若干具有产业基础、特色和区位优势的县城和重点镇推行试点,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入市场机制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财政性资金对企业运营进行合理补偿。
五、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
(十五)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充分利用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政策,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按照市场化方向,不断完善铁路运价形成机制。向地方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按照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蒙西至华中、长春至西巴彦花铁路等引进民间资本的示范项目实施。鼓励按照“多式衔接、立体开发、功能融合、节约集约”的原则,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车辆段上盖进行土地综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十六)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机制,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内河航运设施等。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盈利状况较好的枢纽机场、干线机场以及机场配套服务设施等投资建设,拓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
(十八)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业主招标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常规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风光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和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进入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领域。
(十九)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完善工程和大中城市配电网工程。将海南联网Ⅱ回线路和滇西北送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项目作为试点,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二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等参股建设油气管网主干线、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控股建设油气管网支线、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铁路运煤干线和煤炭储配体系建设。国家规划确定的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二十一)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2015年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气源价格,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政策。尽快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价格市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流域梯级效益补偿机制,适时调整完善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
七、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十二)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研究出台具体试点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大力发展宽带用户。推进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促进业务创新发展。
(二十三)吸引民间资本加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推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民间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发展。
(二十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民用遥感卫星数据政策,加强购服务,鼓励民间资本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建设。
八、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
(二十五)加快社会事业公立机构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公立医院丰富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事业单位改制,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
(二十六)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尽快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各地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各级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十七)完善落实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十八)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教育、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除公立医疗、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按照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外,其他医疗、养老服务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地方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九、建立健全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
(二十九)推广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政策引导,在公共服务、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切实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健全PPP模式的法规体系,保障项目顺利运行。鼓励通过PPP方式盘活存量,变现资金要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三十)规范合作关系保障各方利益。有关部门要制定管理办法,尽快发布标准合同范本,对PPP项目的业主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合作关系。平衡好社会公众与投资者利益关系,既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不受损害,又要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三十一)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和投资者应对PPP项目可能产生的政策风险、商业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完善合同设计,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由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三十二)健全退出机制。要与投资者明确PPP项目的退出路径,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项目合作结束后,应组织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处理等事宜。
十、充分发挥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三)优化投资使用方向。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十四)改进投资使用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不同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贴息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抓紧制定投资支持社会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投资安排行为。
十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十五)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等担保创新类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允许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十六)推进农业金融改革。探索取信用担保和贴息、业务奖励、风险补偿、费用补贴、投资基金,以及互助信用、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大户、农林业企业的融资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三十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在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加大对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为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中西部铁路和公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三十八)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取私募等方式发起设立主要投资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使用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性资金,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予以支持。
(三十九)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大力发展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等融资工具,延长投资期限,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投资资金。推动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项目建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建立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支持地方依法依规发行债券,用于重点领域建设。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快重点领域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让社会资本了解参与方式、运营方式、盈利模式、投资回报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指导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院报告。
附件: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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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201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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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分析:该题需要全面解读和理解材料信息,“汽油两次降价”,“降价对其需求量会增加”是隐含的信息。CD体现的只是需求量的变动,没有体现价格的变动,故与题意不符;汽油价格下降,对其需求量会增加,故A正确,B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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