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油价调整风险问题_如何应对油价调整风险

“其他应付款”核算。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是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科目,不得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计算缴纳并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的政策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