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出租车油补贴政策_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
1.哈尔滨市21年出租车油补什么时候能发
2.杭州出租车计价标准
3.天津出租车油补2022年什么时间发
4.国家对出租车油补2014年有什么新规定
5.桂林2020年燃油补贴什么时候下发
出租车2021年新政策
减少或取消出租车燃油补助
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将退坡减少。出租车2021年油补政策暂未出炉,但是从此前发布的方案来看: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逐步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2020年以后另行确定,相关支出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
哈尔滨市21年出租车油补什么时候能发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杭州出租车计价标准
通知中明确,2021年出租车油补照常申报发放,申报日期为9月11日至9月24日,对于已经更换新能源的出租车,也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申报,领取补贴因为各地方接到的通知时间不一样,所以出租车油价补贴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这样具体的补贴时间,还是要根据当地的交通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油补。
天津出租车油补2022年什么时间发
起步价调整为13元/3公里,里程费保持2.5元不变。
等候费调整为低速等候费,时速12公里(含)以下,上午7点至9点以外的其他时段每4分钟收取1公里里程费(2.5元),上午7点至9点每4分钟收取1.5公里里程费(3.75元)。回空补贴费保持不变,10公里以上里程费加收50%(1.25元)。
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将以92号汽油,6.58元/升的油运价格作为联动基点,当油价累计上涨幅度每达到(或超过)0.95元/升并持续30天以上时,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当油价回落至上述相应标准时,相应取消燃油附加费。
国家对出租车油补2014年有什么新规定
6月28日发补贴。
6月28日起,出租车的燃油补贴率先发放,全市所有出租车的补贴费用达到1.3188亿元,其后公共交通农村客运班线的补贴也将陆续发放。油价上涨后,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2.944亿元已全部到位,将用于全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以及农村客运班线的补贴。
桂林2020年燃油补贴什么时候下发
其中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的标准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元的标准计补。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城市公交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城市出租车,中央财政承担40%,省财政承担36%(含养路费减征40元/辆/月),其余24%由市财政承担(贾汪区营运车辆地补由区财政承担)。 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行业的石油价格补贴,严格遵循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条款。本次中央和省财政补贴资金,我市以省建设厅测算的公交企业2008年度平均耗油量、2008年6月20日我市城市出租车保有量为依据。 城市公交企业的补贴对象为,在我市建成区内经营城市公交班线(设2个或2个以上供乘客上下客停靠站点)的城市公交客运企业。经省建设厅核定,我市补贴对象: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徐州鑫贾快运有限公司。 城市出租车补贴对象为,在市区(含贾汪区)出租车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且目前正常营运的出租车及有客运资格证的出租车经营者。营运车辆数字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20日。 发放标准: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耗油7779.31元的标准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元标准计补。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4405.3元/辆,市和贾汪区财政部门应安排补助687.67元/辆。 本次补助以车辆为发放单位。未经省批准,自行增加的出租车保有量不在本次财政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通过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分别拨付至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市城市客运个体劳协和城市客运管理处。对出租车的补贴按照“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进行发放。出租车所有者与经营者不一致的,由出租车所有者与经营者直接结算。 按照“低成本、高效率、少环节”的原则,为确保建立快捷、有效的补贴渠道,补贴资金将于近期一次性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出租车行业的补贴资金由出租车企业与承包、租赁、挂靠的出租车司机结算。对个别出现劳资纠纷问题至今未解决的企业,市财政部门将补贴款拨付至市城市客运管理处,由其监督发放。对个体出租车经营者的补贴资金,由市城市客运个体劳动者协会统一对各服务部的车辆进行核查,统一上报并负责发放。 管理部门将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组织检查。对虚报车辆、冒领油价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除追回冒领资金外,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企业和个协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补贴对象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和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增强补贴工作透明度。 出租车油补 由财政承担 加强监管 确保油补顺利进行。
在2022年春节前会下发。
2020年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较晚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原有的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2019年到期,2020年的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国家出台较晚,直到2022年1月11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延用2015-2019年的补贴政策”。在收到《通知》后,我厅积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做好2020年出租车燃油补贴的发放工作,连夜出台了我区2020年农村客运及出租车油补分配方案。2022年1月26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 年度广西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5 号),在2022年春节前将2020年出租车燃油补贴下发至各市、县财政局。2022年春节后,各市、县财政局正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局做好2020年出租车燃油补贴的分配和拨付工作,当地的具体发放进度可向当地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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