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情况查询_油价调整最新消息情况查询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300元和29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10月22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_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9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345元和330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10月9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__
湖南省成品油销售价格表
品名型号品质比率零售最高价
零售最高价
对零售企业批发最高价
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最高价
89号汽油10091406.818840874092号汽油10696887.279388928895号汽油112102377.73993798370号车用柴油10081457.0378457745注:1、此表价格为全省统一价,从2021年10月9日24时起执行。2、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3、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更新时间:2021年9月18日
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公司:_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以信息稿形式通知如下:__
一、汽、柴油零售仍实行最高价格管理,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上调90元和85元,非标准品价格按品质比率规定相应调整,我省调整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__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调整。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具体在执行最高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对零售企业全省统一扣减每吨30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执行。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零售企业和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差价分别不少于300元和4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对零售企业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的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__
三、调整后的汽、柴油价格自2021年9月18日24时起执行。__
四、中石油、中石化湖南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的调运衔接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__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取应对措施。__
济南/全国成品油价查询入口:点击查询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升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VI汽油89号7.85102151016292号8.44108461079095号9.061147711418国VI车用柴油0号8.1491459098+5号7.9889568910+10号7.8287678722-10号8.78129662-20号9.21018410132-35号9.531056210507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75元和870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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